退保,請三思而后行
發布日期:2020-09-08 文章類型:原創
買保險是為了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保障,可是,很多消費者對保險的認識還不夠深,當出現經濟困難或需要資金時,有時會想到用保險退保來解決燃眉之急。殊不知退保會給您帶來損失,一定要三思而后行。
什么是退保?
退保,是指在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,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一方通知對方要求終止保險合同的行為。
退保會帶來哪些損失?
1.將失去原有的保險保障;
2.猶豫期后退保,可能會有經濟損失,保險公司將按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;
3.退保后再投保,不利于保護消費者權益。一是保險費率會提高,對于大多數壽險產品而言,年齡越大費率越高,保險費越多。二是觀察期將重新計算,而是從保單生效日開始,觀察期內如發生保險責任,保險公司僅退還保險費。如退保后再投保,將重新計算觀察期。三是承保條件要重新核定,退保后再投保,保險公司會重新核定承保條件,可能會限制承保,甚至拒保。
如何規避退保損失?
當投保人生活發生變動,出現暫時經濟困難,無力交納保費,又想繼續持有保險合同,應該怎么辦呢?
1.利用寬限期條款:一般長期壽險合同會有寬限期條款,自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費應交日起60日為寬限期。投保人可在寬限期屆滿前交納保費,保險公司仍會承擔保險責任。但如果過了寬限期仍未交納保費,保險合同效力將會中止。合同中止期間發生保險事故的,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;
2.利用保單貸款功能:具有保單貸款功能的人身保險合同,在保費交納一定時間后,投保人可憑借保單向保險公司申請貸款;
3.利用自動墊交保險費條款:自動墊交保費是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約定的一項保險條款。如果保險產品中有自動墊交保險費條款,當投保人沒有按時交納續期保險費,該保單當時已經具有足夠的現金價值時,保險公司以現金價值自動墊交保險費,從而使保單繼續有效;
4.辦理減額交清:投保人可根據保險合同,申請將保單的現金價值一次性購買保險金額比原保單少,但保險期限不變的保險;
5.減保/部分退保: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,經投保人申請,保險公司在一定金額范圍內降低保險合同原有的保險金額或保險費,降低部分的保險金額或保險費視同部分解除合同。
總之,消費者購買保險后,不要輕易退保,一定要三思而后行!盡量使用保單本身具有的條款功能規避退保損失,繼續持有保單,享受保險保障。